保定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保定市公安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网络谣言行为的通告
近日,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正在有序有效进行,但仍有部分网民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个别网民甚至以谣传谣,误导公众,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更好的落实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切实规范网络传播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定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保定市公安局就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通告如下:
一、提高信息甄别能力。相关信息以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为准,未经证实的消息不上传、转发和扩散,自觉做守法公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二、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微信群、朋友圈、抖音、快手及其他网络平台转发、传播的没有权威和正规来源的截图、视频、音频信息,不得随意转发,发现不实信息要积极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
三、严禁编发不实信息。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以及地域不清、指向不明的信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对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虚假信息要及时予以删除,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无法删除的要及时辟谣,主动向公众说明情况。
四、尊重隐私拒绝暴力。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非法网络活动。
五、坚决打击网络谣言。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蓄意制造传播网络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网信、公安部门将坚决打击,依法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管理者等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让互联网信息传播管理有法有规可循,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底线。
在此提醒广大网民,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要树立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辨别能力,始终保持冷静理智,共同抵制网络谣言,众志成城,携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欢迎广大网民投诉举报网络谣言信息及线索,市网信办和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
投诉举报电话
保定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0312-3089380
保定市公安局: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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