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职称评审收费的公示
根据要求,现将我厅教师职称评审收费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1. 收费项目:教师职称评审费
2. 收费标准:高360元、中160元、初100/人
3. 收费主体:河北省教育厅
4. 计费单位:元
5. 收费依据: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冀价行费字〔2000〕第40号)和河北省财政厅(冀财非税〔2022〕第10号)
6. 收费范围:参加教师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
7. 收费对象:参加教师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
监督举报电话: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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