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3月23日讯(本网记者张辉)“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到庭!”今天14点30分,随着法槌敲响,一场特殊的法庭审理正式开始。说其特殊,是因为法庭被“搬”到了校园里。旁听席上,坐着秦皇岛市职业技术学校和山海关铁路技师学院的500余名师生。
3月23日,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未’爱启航”送法进校园活动。图为活动现场。本网通讯员 张少帅摄
这是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未’爱启航”送法进校园活动的现场,也是秦皇岛市首次在校园开庭审理真实案件并当庭宣判。
“吴某明知杨某借用银行卡为网络赌博平台‘跑分’,仍将自己名下4张银行卡及手机出借给杨某。这4张银行卡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支付结算金额达到27 万余元……”随着公诉人宣读公诉书,吴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的细节逐渐展现。
通过庭审,被告人吴某认罪悔罪。法院当庭进行了宣判,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吴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吴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庭审过程中,现场一片肃穆。同学们全神贯注,全程都在认真听、认真看。
“刚才我们共同观摩了庭审,被告人的犯罪事实里有一个核心的细节,就是吴某把自己的银行卡借给朋友用于犯罪活动……”庭审现场带来的震撼还没有恢复,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卫东深沉的声音已经响起,他以《人生不“卡”顿》为题,结合刚刚审理的案件,为广大学生讲授了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
3月23日,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未’爱启航”送法进校园活动。图为活动现场。本网通讯员 代明君摄
“通过观摩真实的庭审过程,我们真切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公正。日后我们不仅要好好学习法律知识,更要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做一个知法、懂法、用法、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全程旁听了庭审又认真听了普法教育课后,秦皇岛市职业技术学校升学211班的吴倬旭同学非常有感触。
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市教育局、山海关区15所中小学校负责德育工作的副校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活动。省人大代表于淼对活动进行了点评,“这种创新普法形式,增强了普法工作的参与感,真正让青少年入脑入心,有助于帮助青少年树立法治意识、提高用法能力、养成用法习惯。”
“从国徽悬挂的位置到审判席、公诉席、被告席、辩护席的桌椅摆放,均按照真实的审判庭设置。”活动发起人、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冯世斌介绍,为了让这次“‘未’爱启航”送法进校园活动取得实效,在庭审之前,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与学校共同“复制”了审判庭,让学生能够“沉浸式”体验庭审现场,“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
“‘未’爱启航”是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打造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通过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中心、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文身”治理、“净烟”行动、“触网”预防、“交通”疏导等系列活动,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广度、深度、力度,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看着同学们认真的表情,冯世斌特别欣慰,他知道这些孩子们已经将这次庭审牢牢记在了心中,“通过现场旁听真实的刑事审判全过程,聆听法治课,让同学们切实意识到犯罪的成本是多么大、学法守法用法是多么重要,使同学们明白法律的‘高压线’触碰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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