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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观澜丨赋予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
2024-01-04 14:34:55  来源:固安信息港——固安最大的综合门户网站  作者:  分享:

中华法系源远流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蕴含丰富法治思想和深邃政治智慧,是中华文化的瑰宝。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赋予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激发起蓬勃生机。”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法治自信,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精华,结合新的实践和时代要求,赋予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

法治是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在世界法制史上,中华法系独树一帜,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在法的理念上,强调公平正义。在法的价值取向上,强调以和为贵,天下无讼。古人主张个人性情之和、社会人伦之和、国家政治之和以及天人之和,注重道德教化并辅之以刑法的威慑作用来治理社会。在法的制定上,强调礼法合一。礼是道德行为规范,体现着儒家倡导的价值观。自汉代以后,礼的要求逐步上升为法律的规定。到唐代,实现了礼法合一。礼法合一强调引礼入律,使法律内容体现礼的道德要求。在法的执行上,强调“刑无等级”“法不阿贵”。为政者要发挥表率作用,强调“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在法的适用上,强调援法断罪、罚当其罪。裁判者处理案件要一断于法,同时兼顾天理、人情,公正作出裁判。这些法治思想是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融入法律制度,转化为治理方式,使中华法治文明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中华法治文明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长期的法治实践中形成的法治成果,反映了中国独特的历史、文化和社会价值观,具有历史性和连续性,很多优秀的思想和理念值得我们传承。我们党历来重视法治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在现代化建设中的保障作用,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承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我们要坚持古为今用、守正创新,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精髓要义,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赋予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使之更好地与新时代相适应、同现代化进程相协调,更好地服务于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

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我们党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把全面依法治国上升到战略层面进行布局,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实践证明,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不但实现了对中华法治文明的继承发展,而且为人类法治文明进步提供了有益借鉴。

坚持“两个结合”。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都体现一种政治立场。不同国情、社会制度和历史文化传统的国家,法治道路必然不同。近代以后,不少国人试图照搬西方法治模式,走西方法治道路,但最终都归于失败。我们党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得出规律性认识,就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在法治领域,通过“两个结合”,我们成功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新时代法治实践中,要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让中华法治文明在新时代焕发蓬勃生机。

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追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公平正义的重要性,指出“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强调“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公平公正观念,大力弘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依法维护人民权益。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礼法结合是中华法系的重要特征,礼法并重、隆礼重法被古人视为治国之良策。适应时代发展需要,我们党对此进行了创新性发展,强调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中,一方面要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各环节,强化法治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要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灵魂,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作用。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才能更好地实现良法善治。

杨福忠 作者系河北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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