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本网记者王雅楠)记者从11月11日召开的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沧州法院持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全面推进执行信息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化执行体制机制和管理模式改革,破难题、补短板、建机制、求实效,制定了一系列高效为民执行措施,开展了一系列高效为民专项执行行动,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得到显著提升。
加强案款管理。沧州市两级法院认真做好执行案款集中清理活动,严格执行款物发放管理规定。所有执行案款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均使用案款系统进行新收和发放,案款系统由专人负责、每日预警,做到新收全覆盖,发放不超期。案款发放期限由30天缩短到15天,大大提高了案款发放效率,今年以来,两级法院通过一案一账号系统发放案款10322笔,共计18.86亿元。
强化期限管控。今年年初,沧州市中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首次执行案件期限管理的通知》,对全市法院首次执行案件期限管理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和部署,要求将效率原则贯穿整个执行程序,坚持快执快结,严禁把新案拖成老案,老案拖成积案,确保当事人胜诉权益迅速实现。截至11月10日,沧州辖区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56.7天,较去年同期缩短了31.1天。
全面深化执行改革。作为河北省唯一一家中级法院参与执行办案模式试点改革,打破传统的“一人包案、单线推进”的工作模式,创建“集约化、流程化、任务化”执行办案新模式,从“流程、节点”的粗犷式管理向“参与人及其任务”的精细化管理演变,做到“事可跟踪、人可评价”,有效实现执行案件的“一体化管理和分段式办理”。
充分发挥统一指挥职能。先后开展“抓标促本、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执行质效持续提升”“长期未结案件集中清理”“执行案款超期发放限期清零”“涉民生案件、涉金融债权和金融犯罪案件集中执行”等专项执行行动。目前,两级法院正在全力开展高效为民和拉网式集中执行百日攻坚专项活动,由两级法院院长坐镇执行指挥中心进行现场指挥,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属性,持续加大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力度、频度,实现了搜查、扣押、拘传、拘留、拒执入刑等强制执行措施适用的常态化。
强化司法救助。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加大对涉民生“执行不能”案件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彰显司法关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下,积极争取市财政每年拨付300万元用于执行专项救助,2019年以来共发放执行救助资金近1200万元。
自9月中旬开始,沧州市两级法院开展集中执行百日攻坚专项活动,集中时间、人员、资源打歼灭战,分片分块拉网清底执行,逐步推进,推动分散执行与集中执行相结合的工作模式规范化、经常化。活动开展两个月以来,沧州市中、基层法院院长指挥集中执行行动63次,出动警力2452人次,出动警车605台次,拘留45人次,执结案件943 件,执行到位案款10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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