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频道 > 滚动  
两人卖300万条初中生信息获刑判赔10万元 买卖公民信息触犯了什么法律
2023-04-26 16:09:58  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分享:

 【两人卖300万条初中生信息获刑判赔10万元】

近日,南京秦淮区检察院披露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案件。王先生经常接到辅导班的推销电话,对方还说出了孩子的个人信息。警方发现,张某和潘某用比特币购买大量个人信息加价兜售,违法出售初中生个人信息300多万条,获利2000多元。检察机关以"刑事+公益诉讼"模式办理此案,建议判令张某、潘某连带赔偿社会公共利益损失10万元。这一诉请获得法院判决支持。公益赔偿金将以制作宣传手册、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方式,用于提高未成年人信息保护意识。
【买卖个人信息怎么定罪】
买卖个人信息是违法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被定为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买、非法提供或者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该行为导致了他人的重大损失,还可以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损失。
此外,我国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个人信息的采集、使用、保护等方面做出了更详细的规定,并规定了相关行为的违法行为,也可以受到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买卖个人信息是非法的行为,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可以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或报警。
【买卖公民信息触犯了什么法律】
1、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
2、出卖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对象,顾名思义就是公民的个人信息了。公民的个人信息虽然与公共利益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但是它涉及公民的个人隐私以及学习或者是工作的经历等等。对于公民的个人安全还是至关重要的,所以侵犯的客体比较严重;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相关新闻

    无相关信息

◎版权作品,未经固安信息港——固安最大的综合门户网站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我们 - 媒体合作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6-2020. 固安信息港——固安最大的综合门户网站 www.guanxx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jubao@guanxxg.com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