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关负责人指出,学位法在第一条立法目的中明确提出“保障学位质量”,并设专章作出细化规定,全面构建学位质量保障体系。(据新华社4月26日报道)
近年来,虽然有关方面多次宣示“对学术不端要零容忍”,高校也普遍设有“学术道德委员会”等学术监督机构,但是学位论文造假、剽窃等现象仍时有发生。这背后,既有科研评价体系不完善的原因,也有个别学生学术道德品质低下的因素,但更重要的是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惩戒效果有限,让一些人对学术造假无所顾忌。
学位法提出要加强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全过程质量管理,并明确指出,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如果被认定为存在代写、剽窃、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学位授予单位不授予学位或者撤销学位。这有助于刹住学位论文造假的歪风,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导向,营造尊重原创、追求卓越的学术风气,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学位法的出台是学位事业发展和教育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成果。期待有关方面加强学位授予的规范化管理,将相关法律规定落到实处,重拳治理学术不端,严把学位授予质量关,让学术诚信蔚然成风,保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戴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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