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1年10月24日(农历2021年9月19日),青岛交警李涌被评定为烈士。青岛交警李涌被评定为烈士。青岛交警“大V”李涌同志被评定为烈士。北京时间2021年10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评定李涌同志为烈士的批复。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李涌同志为烈士的批复鲁政字〔2021〕181号青岛市人民政府:… |
你市《关于申请批准李涌同志为烈士的请示》(青政呈〔2021〕94号)收悉。依据《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特评定李涌同志为烈士,其家属享受烈属有关待遇。
图片来源:山东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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