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西宁1月4日电 (记者 李江宁)据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4日消息,日前,该厅完成青海省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调查。调查显示,青海省市(州)级和县(区)级非遗项目为补充的四级名录体系基本建立,项目涵盖非遗十大门类,总体布局较为合理,少数民族非遗项目占90%以上。
经调查统计,青海省现有四级非遗名录2361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3160名,其中,国家级非遗项目88项(含6项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省级非遗项目238项,市(州)级非遗项目782项,县(区)级非遗项目1253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88名(已去世16名,现有72名),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343名(已去世36名,现有307名),市(州)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163名,县(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566名。
此外,青海省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呈现老中青结合的特点;青海省认定的非遗项目保护单位达244家,其中,国家级42家,省级66家,市(州)级62家,县(区)级74家,保护单位90%为省、市(州)和县(区)文化馆,10%为协会、企业和中藏医院等,且各级项目保护单位有交叉。除保护单位外,全省设立的非遗展示传承场所达328家,其中,有各级财政支持的135家,社会自筹并投入使用的193家。
青海省已认定的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中,青年传承人(20-35岁)占20%,中年传承人(35-55岁)占35%,老年传承人(55岁以上)占45%,较为明显的是国家级、省级传承人中“老龄化”较为严重,特别是国家级传承人平均年龄在55岁以上,已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传承人中分别有16人和36人已去世。
下一步,青海省将继续加大非遗保护工作的实施力度,持续做好调查数据的利用与研究工作,在增强文化自信和文化认同感,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青海省文化繁荣兴盛,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战略实施等方面发挥非遗的应有作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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